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进驻工作,具体如下:今日,辽宁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沈阳召开,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副组长刘炤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省委书记张国清进行了进驻动员,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主持。

会上,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对此次督查进行了安排,并强调此次“回头看”重点督查以下内容:一、将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二、辽宁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特别是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四、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七、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辽宁省委书记张国清表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辽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我们要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要把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大契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随后,副组长刘炤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4—815782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